【本站8月22日讯】近日,水利部办公厅通报了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2021年度评估结果,浙江省再获优秀等次。这也是自2018年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以来,我省连续四年获得优秀等次。
2021年是“十四五”开局之年,我省秉持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发展理念,坚定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“十六字”治水思路,对标高质量发展建设“共同富裕示范区”,扎实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,水土流失治理迈上新台阶;建立健全专项督查、遥感监管、信用监管“三位一体”监管体系,出台了《加强水土保持协作监管工作方案》,巩固提升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体系,水土保持强监管取得新进展;持续深化水土保持“放管服”改革,着力深化数字化改革,印发了《浙江省水土保持“十四五”规划》,水土保持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。
2021年,全省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29平方公里,其中省级以上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任务占比48%,创历史新高,水土保持率进一步提升至93.07%。新昌、桐庐、长兴3个县和德清县东苕溪水土保持科技园、淳安县下姜小流域、泰顺县珊溪水库(畲乡)小流域、舟山500千伏联网输变电工程(第二联网通道)等4项工程成功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。全省水土保持工作者凝心聚力,取得了积极成效,圆满完成了年度任务,为美丽浙江建设提供强有力支撑。
信息来源:厅农水水电水保处
(信息来源:浙江省水利厅)
(原标题:浙江省再获全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优秀等次)